房地产 · 圣保罗

占有保持与禁止令在圣保罗

不动产使用受干扰或面临丧失占有的具体威胁,案件允许时申请临时措施。可在保利斯塔大道面谈或远程办理,覆盖全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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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所有占有冲突都是既成侵夺。仍在不动产上但使用受干扰者提起占有保持之诉;有受干扰或被侵夺之正当忧惧者提起禁止令(民法典第1.210条)。占有已丧失的,途径是占有回复之诉。时间仍然关键:自侵害起一年零一日内,特别程序允许不听对方意见即签发临时令状(民诉法第558、560条)。

我们处理的情形

哪些情形需要占有保护。

  • 通道或出入口被堵擅自关闭大门、车辆堵门或第三人开道:不夺取占有却妨碍使用的干扰。
  • 邻地工程侵入或致损脚手架、堆放材料、结构挑出或渣土落入您的地块——常与相邻关系法交叉。
  • 不动产部分被不当使用邻居在您土地上种植、堆料或扩展围栏,而您并未停止行使占有。
  • 断水断电或断供必需服务为逼迫占有人而中断供应,却未夺取占有。
  • 具体的侵夺威胁书面警告、非正式通知或显示侵夺迫近的举动:禁止令的典型情形,附不履行的罚款。
  • 共有人之间的冲突共有人之一妨碍共同使用,或单独占用不可分割的共有部分。
  • 占有之诉的被告抗辩我们也代理另一方:被指干扰者可证明干扰不存在并请求保护自身占有。
决定案件的细节

干扰、侵夺与威胁是三种不同事实。

法律区分经验中常被混淆的情形。干扰中您仍保有占有但使用受阻——救济是占有保持。侵夺中占有全部或部分丧失——救济是占有回复威胁中尚无既成事实,但受扰的正当忧惧已足以支持禁止令(民法典第1.210条)。选错诉因不会终结诉讼,因为法官会按已证明的要件给予相应保护(民诉法第554条)——但一开始就选对能省数月。

日期仍是第一问。自干扰起一年零一日内起诉,适用特别程序,且起诉状证据充分时可不听对方意见即签发保持令状(民诉法第558、560条)。逾期则占有为旧占有,案件走普通程序,临时救济按一般要件审查(民诉法第300条)。

禁止令有其独特动态:没有既成事实,只有威胁。证据须证明正当忧惧——书面恐吓、告知、第三人丈量或圈地的动向。要件满足时,法官可作出保全性命令以不改变占有的事实状态,并对违反者设罚款(民诉法第567条)。

占有之诉讨论占有而非所有权:事实上行使所有权权能者可为原告(民法典第1.196条),所有权抗辩不中止占有程序(民诉法第555条)。若干扰是持续性的且根源是边界或使用异常,应走相邻关系路径。存在租赁关系的,途径是驱逐之诉。目标是将长期占有转为所有权的,路径是时效取得

办理步骤

我们如何推进案件

  1. 定性事实干扰、侵夺还是威胁?答案决定诉种——选择若与证据不符,民诉法仍保全程序(第554条)。
  2. 确定干扰日期一年零一日的时点决定程序及能否不经听审即发令状。
  3. 固定占有与干扰证据带日期的照片视频、证人、报警记录、通知函,必要时对不动产现状办理公证保全。
  4. 附临时措施起诉起诉状备齐证据以求即时裁判;不足时申请带证人的审前释明(民诉法第560、562条)。
  5. 执行与索赔跟进令状执行、再犯罚款及同案损失赔偿请求。
会前准备

首次沟通可以准备哪些材料

有助于加快初步审查的文件

干扰或威胁的日期以及不动产使用证据有助于初步评估;临时措施的可行性取决于事实与文件的整体。

  • 最新不动产登记或取得文件
  • 干扰开始或威胁出现的日期
  • 干扰前后带日期的照片与视频
  • 报警记录(如有)
  • 与干扰方的通知函与往来信息
  • 使用借贷、租赁或合伙合同
  • 水、电、IPTU及物业费单据
  • 可作证邻居的姓名

本所在审查案件后、采取任何措施前提供书面费用方案。本页仅供一般信息参考,符合巴西律师协会(OAB)第205/2021号规定,不能替代对具体案件的法律评估。

客户评价

客户在 Google 上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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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18 avaliações

“从一开始,我就得到了非常周到的接待。团队细心,并会解释每一个步骤。”

Amanda M. · 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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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律师

该业务领域负责人

Letícia Marques
Letícia Marques

Falchet e Marques 创始合伙人(OAB/SP 428.777)。圣保罗天主教大学房地产法硕士、坎皮纳斯天主教大学继承法硕士,负责房地产、家事及继承业务。直截了当,不用法律术语。

认识 Letícia Marques
常见问题

关于占有诉讼的常见疑问

什么是占有干扰?

对占有行使的干扰,占有人并未丧失占有:邻居堵通道、使用您的部分地块或施工侵入土地。救济是占有保持之诉,保护被干扰的占有人,并可附损害赔偿(民法典第1.210条)。

何时可提禁止令?

存在受干扰或侵夺迫近的正当忧惧时——威胁尚未发生但已具体:书面入侵警告、他人在不动产上的动向或反复威胁。法官可作出保全命令以维持占有的事实状态,并设不履行罚款(民诉法第567条)。

我丢了部分土地,还是占有保持吗?

多半不是。占有的丧失——哪怕部分——构成侵夺,途径转为占有回复之诉。选错诉种时,法官可按已证明要件给予相应保护而不终结程序(民诉法第554条)。

临时令状能在对方被听审前签发吗?

能。自侵害起一年零一日内起诉且起诉状证据充分的,法官可签发保持令状(民诉法第558、560条);不足时指定审前释明听证(第562条)。超过一年零一日的群体性冲突,调解先于临时措施审查(第565条)。

同一诉讼中能索赔吗?

能。被干扰占有人除获得防再扰保护外,还有权就损失获赔(民法典第1.210条)。实务上会对再犯设罚款,并按证据请求利润损失与物质损害赔偿。

占有保持或禁止令要花多少钱?

三部分:书面约定的律师费、按诉讼标的额计的诉讼费,以及举证费用——公证保全和必要时的技术鉴定。书面报价在审阅文件后出具。

干扰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日期决定程序与临时措施。发送事情经过和不动产文件:我们分析案件并指明路径,提供书面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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