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巴西遗产清算与分割程序
可以在公证处办理吗?
回答关于继承人意见、遗嘱、未成年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继承人、胎儿、律师、债务和境外资产的七个问题。结果将提示可能采用的路径——公证书或法院程序——以及所需条件、时间和费用差异。
如不确定,请选择较为谨慎的答案。
以下事项即使不改变路径,也会影响案件准备。
本工具如何判断办理路径。
1. 继承人达成一致是唯一的绝对前提
如果继承人对遗产分配存在分歧,本工具只会提示采用法院程序。公证书以各方意思一致为基础;没有分配协议,公证处就无法制作该文书。这是初筛中唯一明确排除公证处路径的情形。
2. 未成年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不再当然排除公证处路径
巴西国家司法委员会(CNJ)第35/2007号决议第12-A条(由第571/2024号决议增设)允许在有未成年或无民事行为能力利害关系人的情况下办理公证书,前提是该无行为能力人本人的继承份额或夫妻共同财产份额以每项遗产中的不可分割份额支付,并取得检察机关的有利意见。该要求仅针对无行为能力人的份额,并非所有继承人的份额。第1款禁止处分无行为能力人的财产或权利;第2款规定胎儿情形;第3款将检察机关意见作为公证书生效条件;第4款规定有异议时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
3. 圣保罗州的具体规则
在圣保罗州,CGJ 第60/2024号规范性文件将第12-A条纳入州公证服务规则第130-A项。检察机关依据 PGJ-CGMP 第1.919/2024号联合决议及第2.051/2025号联合决议,以电子方式出具意见。提取或转移分配给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款项须有法院命令;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接受该继承须取得法院授权。补充材料要求及异议可能延长办理时间。如有人提出异议,第130-A.2项规定将案件提交负责监督该公证处的法官。
4. 存在遗嘱:不能简单回答“可以”
CNJ 第35/2007号决议第12-B条要求,有遗嘱时办理公证书须取得法院明确授权,并符合该条其他条件。第IV项将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转至第12-A条的保障规则。第1款禁止在遗嘱承认子女身份或载有其他不可撤销声明时办理公证书。圣保罗州规则第XVI章第130、130.1、130.2及130-A项须合并理解;应由拟办理公证处核验文件及是否需要法院作出相应决定。
5. 本工具不会作出什么判断
本工具不评价案件实体问题,也不保证您的遗产程序会被公证处接受。《巴西民事诉讼法典》第610条并未修改;适用范围的扩大来自 CNJ 的行政规范,具体接受标准可能因州级司法监督机构和公证处而异。费用可使用采用2026年官方参数的遗产程序费用计算器估算。
资料核对日期:2026年9月5日。依据包括 CNJ 第571/2024号决议和第35/2007号决议第12-A、12-B条;CGJ 第60/2024号规范性文件(圣保罗州公证服务规则第130-A至130-A.2项);PGJ-CGMP 第1.919/2024号及第2.051/2025号联合决议;以及《巴西民事诉讼法典》第23条第II项、第610条和第611条。本页最后复核日期:202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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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的合伙人
负责本所不动产法及遗产清算与分割事务的合伙人(OAB/SP 428.777)。拥有 PUC/SP 不动产法和 PUC-Campinas 继承法研究生学历,并获圣安德烈市议会颁发的“公证人 Luiz Gama”奖章(Medalha Notário Luiz Gama)。
了解 Letícia Marques公证处办理还是法院办理。
有未成年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就不能在公证处办理遗产程序吗?
现在并非一概不能。巴西国家司法委员会(CNJ)第571/2024号决议在第35/2007号决议中增设第12-A条:即使有未成年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利害关系人,只要该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份额或夫妻共同财产份额以每项遗产中的不可分割份额支付,并取得检察机关的有利意见,也可办理公证书。该要求仅针对无行为能力人的份额,并非所有继承人的份额。
存在遗嘱时,可以在圣保罗的公证处办理遗产程序吗?
CNJ 第35/2007号决议第12-B条要求,有遗嘱时办理公证书须取得法院明确授权,并符合该条其他条件。第IV项将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转至第12-A条的保障规则。第1款禁止在遗嘱承认子女身份或载有其他不可撤销声明时办理公证书。圣保罗州规则第XVI章第130、130.1、130.2及130-A项须合并理解;应由拟办理公证处核验文件及是否需要法院作出相应决定。
检察机关审查什么,期限是多久?
案件涉及未成年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利害关系人时,公证员会将材料送交检察官,检察机关的有利意见是公证书生效的条件。在圣保罗州,该程序以电子方式进行,依据 PGJ-CGMP 第1.919/2024号联合决议及第2.051/2025号修订决议。提取或转移分配给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款项须有法院命令;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接受该继承须取得法院授权。总时长取决于文件、补充要求及可能出现的异议。若有人提出异议,事项将提交负责监督该公证处的法官处理。
两种办理路径分别需要多少费用?
两种路径的遗产与赠与转让税(ITCMD)相同:在圣保罗州,税率为所转移遗产份额的4%。不同的是第二部分费用:公证书费用依据州第11.331/2002号法律的公证费表计算,法院诉讼费则依据州第11.608/2003号法律按圣保罗州财政计价单位(UFESP)区间计算。根据遗产价值区间,任一项都可能更高;本所遗产程序计算器会同时显示两项估算。律师费在个案分析后另行以书面方案说明。
两种路径办理遗产程序分别需要多久?
公证书没有法定办结期限;继承人意见一致且材料完整时,所需时间主要取决于证明文件的收集和签署。法院路径下,《巴西民事诉讼法典》第611条规定遗产程序应在两个月内启动,并在随后十二个月内完成,法官可延长期限。如涉及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还须考虑检察机关的审查及补充要求,不能保证总办理期限;存在遗嘱时,还需完成相应法院程序。
该工具可以替代律师的个案分析吗?
不能。该工具仅根据您的答案进行初步筛选,提示可能的办理路径,并不作出法律结论。《巴西民事诉讼法典》第610条并未被修改;相关事项受巴西国家司法委员会的行政规范调整,具体接受标准可能因州级司法监督机构和公证处而异。文件、夫妻财产制度和遗嘱内容均可能改变结果。
你们可以为圣保罗以外的继承人办理吗?
可以。法院管辖通常依死者最后住所地确定;采用公证书路径时,各方可自由选择公证员;我们可通过电子签名和视频会议远程推进,包括继承人身处其他州或境外的案件。不过,本工具采用圣保罗州规则;如案件在其他州办理,当地司法监督机构和检察机关的规则可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