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可能符合巴西 usucapião(时效取得)吗?立即进行初筛。
回答有关占有情况和证据的客观问题,即可获得初步判断:是否存在值得进一步审查的 usucapião 可能性,或是否缺少基本条件,以及下一步应如何处理。
关于不动产及您的占有情况。
请选择目前实际持有的文件和证据;结果仅供您参考。
问题设置、法律条文与审查日期。
5项以上“是”为证据基础较强,2至4项为一般,0至1项为不足。
不同回答组合对应的可能类型
| 所选占有期间 | 除排除性条件外还需满足的项目 | 可能类型与法律依据 |
|---|---|---|
| 15 年或以上 | 无附加条件 | 特别取得(usucapião extraordinária)— 第 1.238 条主文 |
| 10 年至不足 15 年 | 作为住所;持有须审查能否构成正当权源的取得文件(包括私人合同);或确认生产性工程或服务 | 缩短期限的特别取得 — 第 1.238 条唯一款;或普通取得的可能性 — 第 1.242 条 |
| 5 年至不足 10 年,城市 | 将不动产作为住所、面积不超过 250 平方米且不拥有其他不动产 | 城市特别取得 — 第 1.240 条 |
| 5 年至不足 10 年,农村 | 居住在该土地上,且不拥有其他城市或农村不动产 | 农村特别取得 — 第 1.239 条 |
| 不足 5 年 | 没有符合本工具所评估类型的组合 | 不属于本工具评估的任何类型 |
对土地面积或是否属于公共财产回答“不确定”,不会直接得出不利结论,而会列为需要核实的事项。对“是否拥有另一项已登记不动产”回答“是”,则不符合城市或农村五年特别类别的条件。
上述条款均出自巴西《民法典》(第 10.406/2002 号法律)。第 1.238 条规定,以所有权人身份连续、无异议占有 15 年的,可主张取得所有权,不以正当权源或善意为条件;其唯一款规定,如占有人将该不动产作为惯常住所,或在其中开展生产性工程或服务,期限可缩短为 10 年。第 1.242 条规定,凭正当权源且出于善意连续、无异议占有 10 年。第 1.240 条规定,将不超过 250 平方米的城市不动产作为本人或家庭住所连续占有 5 年且不拥有其他城市或农村不动产的,可适用城市特别取得。第 1.239 条规定,不拥有其他不动产者,对不超过 50 公顷的农村土地连续占有 5 年,以本人或家庭劳动使其具有生产性并作为住所的,可适用农村特别取得。第 1.243 条允许在符合法律条件时合并前占有人的占有期间。第 1.240-A 条由第 12.424/2011 号法律增设,适用于特定条件下对与离家前配偶或前伴侣共有、面积不超过 250 平方米的城市不动产直接、排他占有 2 年的情形。第 102 条则明确规定,公共财产不得通过 usucapião 取得。
本工具明确不评估的事项
合并前占有人的期间。第 1.243 条所称 accessio temporis 可能改变占有期间及适用类型,本工具不询问您之前由谁占有。善意。善意是第 1.242 条的条件之一,本工具不作判断。权源性质。本工具仅记录您选择的文件类型;是否属于第 1.242 条所称正当权源,须结合文件和不动产登记簿审查。生产性工程或服务。在 10 至 15 年区间内,这可能替代惯常居所条件(第 1.238 条唯一款),但本工具只询问是否居住。农村土地面积及生产性。第 1.239 条规定的 50 公顷上限及劳动生产条件只会列为待确认事项。登记状况。本工具不审查登记所有人、权利负担、相邻权利人、重叠区域及实际测量数据。占有起因。本工具无法判断占有最初是否基于所有人的许可或容忍。程序路径。本工具不在登记处非诉程序与法院程序之间作出选择。家庭特别取得。本工具没有收集判断第 1.240-A 条所需的信息,因此结果不会提示该类型;相关规则在本页常见问题中说明,具体可行性须另行审查。
本所采用但并非法定标准的判断规则
共有三项。第一:将公证契据、私人购置合同、正式遗产分割裁决、拍卖成交证书和已登记合同视为正当权源的可能性;第 1.242 条并未列举具体文件,仍须个案判断。第二:以 5 个和 2 个肯定回答为界,将材料描述为较强、一般或不足;这只是本所用于描述现有文件的尺度,不是法定标准,也不代表胜诉概率。第三:对地块面积或是否属于公共财产回答“不确定”时,将其列为待确认事项,而不是直接作出不利判断。
未登记私人购房合同也可能构成正当权源。在十年区间内,如未作为住所且无取得文件,应先核实生产性工程或服务,再判断能否排除该路径。 STJ.
本工具不评估家庭特别取得,也不评估普通取得例外缩短至五年的情形(第1.242条唯一款:依据后来被注销的登记有偿购置,并用于居住或社会、经济利益投资)。家庭取得还要求直接、专属占有、用于居住且无其他不动产等条件,该利益只能获得一次。
常见问题
巴西的 usucapião(时效取得)是什么?
Usucapião 是依照法定期限,通过长期、持续且无争议的占有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法律制度。符合条件者可通过法院程序或非诉程序,申请认定其取得的所有权并办理登记;程序中包括通知及对可能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
巴西 usucapião 的法定占有期限有哪些?
主要期限均见巴西《民法典》:特别取得通常为 15 年;如占有人将不动产作为惯常住所,或在其中开展生产性工程或服务,可缩短为 10 年(第 1.238 条)。普通取得要求凭正当权源且出于善意连续占有 10 年;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可缩短为 5 年(第 1.242 条)。城市特别取得要求将不超过 250 平方米的城市不动产作为本人或家庭住所连续占有 5 年,且不得拥有其他城市或农村不动产(第 1.240 条)。农村特别取得要求对不超过 50 公顷的农村土地连续占有 5 年,以本人或家庭劳动使其具有生产性并作为住所,且不得拥有其他不动产(第 1.239 条)。家庭特别取得在第 1.240-A 条规定特定条件下为 2 年;本工具不评估该类型。
“和平且无异议的占有”是什么意思?
指不存在具有法律意义的反对行为的占有。如果存在通知或诉讼,需要审查其内容、处理结果,以及对占有和期间计算的影响:占有之诉败诉,并不自动中断时效取得的期间。本测试不能完成这项分析。
“以所有人身份占有”是什么意思?
指像所有人一样占用不动产:负责维护,缴纳账单和税费,不支付租金,也不依赖所有人的许可。承租人、无偿借用人和看护人并非以所有人身份占有;在这些条件下经过的时间不计入usucapião的占有期间。
公共不动产可以通过usucapião取得吗?
不可以。巴西《宪法》禁止通过任何类型的usucapião取得联邦、州或市的公共不动产,无论占有时间多长。对于公共土地上的占用,存在其他途径,例如土地权属规范化项目(REURB)。
哪些文件可以证明占有?
常用证据包括购置合同或收据(即使未登记)、以占有人名义开具的城市不动产税(IPTU)税单及历年付款凭证、公用事业账单、所得税申报中的不动产记录、带日期的照片、装修收据以及长期邻居等证人。覆盖整个占有期间的文件越完整,证据基础通常越充分。
无需诉讼,可以在不动产登记处办理 usucapião 吗?
可以。第6.015/1973号法律第216-A条允许在不动产登记处申请认定,须有律师、公证事实记录、测绘图、技术说明及其他所需文件。无须事先取得所有签名:可依法通知权利人及相邻权利人,在法定情形下,沉默视为同意。有理由的异议须提交法院;无理由的异议由登记官审查。不能保证办结时间。
办理需要多长时间,费用多少?
办理时间取决于文件、通知、补充调查及争议情况,不存在适用于所有案件的月数或年数估计。费用可能包括公证事实记录、测绘、证明文件、登记及诉讼费用,依路径而异。两种路径均须有律师,律师费另行说明。
这项测试能替代律师分析吗?
不能。本工具仅根据您的回答提供初步方向。每个 usucapião 案件都涉及占有链、前占有人的期间能否合并、文件、不动产登记状况和相邻权利人等具体因素,必须由专业人员审查。初筛结果不利并不表示没有其他路径;结果有利也不能免除完整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