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 · 圣保罗

婚姻与事实婚姻中的财产制度

婚前选择财产制、婚后申请司法变更,以及财产制对分割与继承的影响。可在保利斯塔大道当面咨询,也可远程办理,覆盖全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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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制度界定哪些财产归各自所有、哪些归双方共有——无论婚姻存续期间还是婚姻结束后。没有明确选择时,适用部分共有制:婚姻存续期间有偿取得的财产归双方共有。其他选项——全部共有制、约定分别财产制和剩余财产分配制——均须订立婚前协议;婚后变更只能走司法途径(《民法典》第1639条)。

我们处理的情形

选择财产制涉及什么。

  • 部分共有制(法定)未做选择者的默认制度:婚姻存续期间有偿取得的财产共有;婚前财产与继承所得不进入分割。
  • 全部共有制现有及未来的全部财产原则上共有,法律规定的例外除外——将夫妻财产最大程度合并的制度。
  • 约定分别财产制各自管理、各自处分自己的财产;企业主与再婚者常用的制度。
  • 剩余财产分配制婚姻存续期间实行事实上的分别财产;解除婚姻时,各方分享对方的财产增值(《民法典》第1672条)。
  • 强制分别财产制70岁以上者结婚须适用强制分别财产制(《民法典》第1641条第II项)——目前正面临司法审查的争议。
  • 财产制的司法变更婚后变更须经法院批准,提出正当理由,并听取配偶与检察机关意见(《民法典》第1639条;《民事诉讼法》第738条)。
  • 对分割与继承的影响财产制决定离婚与去世时的财产分割份额——我们与离婚继承业务协同处理。
构建财产格局的选择

财产制在任何争议发生之前就已决定了分割结果。

夫妻财产制度不是公证处的细枝末节:它是决定离婚和继承时各方分得多少的规则。没有婚前协议而结婚的人自动落入部分共有制——往往直到婚姻结束,企业、按揭房产或存款进入分割时才明白后果。

70岁以上者结婚适用强制分别财产制(《民法典》第1641条第II项),目前正处于审查之中:联邦最高法院(STF)认定其在继承效力方面部分违宪(RE 878.694,主题1.236),离婚分割问题的讨论仍在继续。已按该制度结婚的人可以重新审视自身状况。

司法变更是法定的出路:只要提出正当理由并证明不损害债权人利益,夫妻婚后即可变更财产制。该程序须听取配偶与检察机关意见——并不简单,但当财产规模发生变化时,这是正道。

对企业主而言,财产制与公司结构直接相关:股权、分红和资产增值是否进入分割,取决于财产制。婚前协议公司架构之间的协调,是避免双重诉讼的关键。

办理步骤

我们如何推进案件

  1. 摸清财产与经营情况财产、股权、收入与规划——财产制源于夫妻的经济现实。
  2. 比较各财产制各制度对分割、继承与资产保护的影响——用夫妻的真实数字比较。
  3. 正式确定选择婚前订立婚前协议,或婚后申请司法变更。
  4. 与离婚或继承安排衔接财产制决定财产分割份额——分割与继承都以其为基础展开。
会前准备

首次沟通可以准备哪些材料

有助于加快初步审查的文件

双方有凭证的财产状况是选择财产制和申请司法变更的基础。

  • 结婚证明
  • 双方财产与股权清单
  • 不动产的公证文书与登记证
  • 公司章程
  • 婚前协议(如有)
  • 已继承遗产的文件
  •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 拟申请变更的理由

本所在审查案件后、采取任何措施前提供书面费用方案。本页仅供一般信息参考,符合巴西律师协会(OAB)第205/2021号规定,不能替代对具体案件的法律评估。

客户评价

客户在 Google 上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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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开始,我就得到了非常周到的接待。团队细心,并会解释每一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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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律师

该业务领域负责人

Letícia Marques
Letícia Marques

Falchet e Marques 创始合伙人(OAB/SP 428.777)。圣保罗天主教大学房地产法硕士、坎皮纳斯天主教大学继承法硕士,负责房地产、家事及继承业务。直截了当,不用法律术语。

认识 Letícia Marques
常见问题

关于占有诉讼的常见疑问

不签婚前协议适用什么财产制?

部分共有制(《民法典》第1640条):婚姻存续期间有偿取得的财产共有;婚前财产、继承所得及受赠财产不进入分割。

与70岁以上者结婚有强制财产制吗?

有——强制分别财产制(《民法典》第1641条第II项)。STF已排除其对在世配偶的继承效力(主题1.236),离婚分割问题的讨论仍在进行。

什么是剩余财产分配制?

一种混合制度:婚姻存续期间各自保有独立财产;解除婚姻时,各方分享对方在婚内取得的财产增值(《民法典》第1672条)。

婚后可以变更财产制吗?

可以,通过财产制变更之诉:须有正当理由并证明不损害债权人(《民法典》第1639条;《民事诉讼法》第738条)。配偶与检察机关均须听取意见。

财产制影响继承吗?

直接影响:它决定在世配偶取得共有份额、参与继承还是两者兼有。部分共有制下共有财产先分出共有份额;分别财产制下继承另有规则——这是遗产规划中最敏感的环节。

事实婚姻有财产制度吗?

有——没有同居协议时适用接近部分共有制的规则:关系存续期间有偿取得的财产共有(《民法典》第1725条)。同居协议可选择其他财产制度。

目前的财产制符合夫妻的真实财产状况吗?

请发送财产清单和结婚时点:我们比较各财产制并指出路径——婚前协议或司法变更——并提供书面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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